危險品違規運輸:光罰不行 還要上“刑”
近日,民航中南管理局依據《中國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CCAR—276—R1)對涉嫌危險品航空運輸違規行為的責任單位進行了調查,并于11月6日發布一系列行政處罰公告,對違規航空運輸危險品的4家責任單位予以處罰。局方公告顯示,深圳航空有限責任公司、圓通速遞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分別涉嫌2起違規,深圳市津鳳航空運輸有限公司、深圳市穗佳物流有限公司分別涉案1起。公示的主要違規操作包括未確保貨物收件員接收危險品培訓、收運貨物未按規定進行檢查等類型,處罰種類包括罰款人民幣1萬元~2萬元和警告。
這并非是局方首次通報對涉嫌危險品航空運輸違規行為的處罰情況。2012年5月9日,民航局對外發布了《近年來危險品航空運輸違規行為處罰情況的公告》,向社會公布了2010年3月~2012年1月期間,27家存在危險品航空運輸違規行為并受到行政處罰的單位的情況。2013年~2015年,民航局又分別公布了2012年~2014年危險品航空運輸違規行為處罰情況。其目的就是通過向社會公布對違規航空運輸危險品責任單位的處罰情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督促相關企業認真落實危險品安全航空運輸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危險品航空運輸管理,規范危險品航空運輸秩序,依法履行安全運輸義務,確保危險品航空運輸安全。
隨著中國國民經濟的發展,危險品航空運輸的市場需求不斷增長。但由于所涉及的鏈條長、環節多、人員復雜,危險品航空運輸中存在的問題也逐漸顯現,隱瞞不報、違規違章運輸危險品的問題比較突出。不可否認,近年來,民航監管機關依法行政、依法監管,重點對瞞報、隱報、匿報危險品或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品運輸等違規行為加大了監察和處罰力度,嚴肅查處了一批違法違規運輸危險品的事件,保證了危險品航空運輸安全。但是這些看似很重的行政處罰為何不能杜絕危險品違規運輸,甚至有個別企業屢屢“上榜”?
貨運代理企業追逐利益最大化是主要原因。由于航空危險品運輸從驗收、倉儲、包裝,到裝卸、提取都有不同于普通貨物的嚴格管理程序,運輸成本高,收費也是普通貨物的數倍甚至十幾倍。因此,托運人及個別快遞企業常常為了少支付航空運費,而謊報、瞞報危險品,甚至是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品。以此獲得的高額利潤和最高2萬元的罰款相比,這種較低的違法成本并不能震懾惡意違法者。即便是取消其航空貨運銷售代理資格,企業也可以繼續承接航空貨物,然后委托有航空貨運銷售代理資質的公司進行運輸。
因此,要想杜絕危險品謊報、瞞報事件,除了行政處罰外,還應該追究通過瞞報、謊報將危險品送上飛機者的刑事責任。各機場公安機關對于相關部門移交的瞞報、謊報危險品以及在普通貨物、郵件中夾帶危險品事件要嚴肅處理,對事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從嚴從重處理。只有刑事與行政處罰雙管齊下,才能真正遏制危險品瞞報事件的發生。
責編:admin
免責聲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國際空港信息網”的稿件,其版權屬于國際空港信息網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文章來源:國際空港信息網”。其他均轉載、編譯或摘編自其它媒體,轉載、編譯或摘編的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對其真實性負責。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來源。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新聞糾錯 [email protected]
- 上一篇:民航視點:警惕處罰過輕背后的過度縱容
- 下一篇:誰來為航班生病乘客打開“生命之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