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重構代理人市場,大清洗日到來
3月23日,通過網絡了解到南航向代理人發布了“關于優化境內分銷渠道結構的重要通知”,詳細通知內容如下如:
該通知實在是刺激,通知明確了南航“新一代”代理人的條件,可以說對代理人進行了大重構。關于通知,有如下內容想要嘮叨幾句:
一、“代理人必須擁有旅行社、自營銷售網站、固定企業客戶和呼叫中心等自有渠道,方可申請南航授權”。筆者對這句話的理解是,這些條件必須全部具備,才可申請南航授權。通過這個要求,也可以看到,南航希望未來的代理人,是擁有自建銷售渠道的旅游類服務企業,或者差旅服務企業,以往單獨只靠售賣機票的代理人將退出舞臺。特別是其中的“自營銷售網站”,將淘汰非常多的現有代理人。
其實在2013年之前,還是有非常多的代理人,曾考慮自建分銷體系,這就包括自身對同業和旅客的銷售網站,但是,到了2013年,受機票同業B2B平臺以及OTA沖擊市場的影響,代理人若自建分銷系統,是很難將網站發展起來的,無論從流量獲取、網站開發、網站維護、產品豐富度等哪個角度出發,代理人均難與機票同業B2B平臺或OTA抗衡。因此,大部分代理人均放棄了自身銷售渠道的建設與維護,轉為與機票同業B2B平臺或OTA合作,借助這些渠道分銷自身機票產品。而如今要求代理人必須有自營銷售網站,這對很多現有代理人,真是驚天噩耗。如果真的要同時具備這些條件,怕是70%的現有代理人將退出市場。
如果從代理人目前客戶構成來看,大概80%的代理人,客戶構成是60%交易量來自平臺(同業平臺或OTA),20%交易量來自企業客戶,剩下20%來自散客或自身分銷。特別是自2014年第三方支付公司取消授信業務開始,以及平臺票款結算時間等綜合影響,資金壓力越來越大,導致代理人大量放棄企業客戶,而使自己企業客戶占比越來越少,受通知影響,代理人如果重新開始為企業客戶服務,資金壓力將是一個不容忽視的門檻。
而代理人的自身管理系統,以往也是偏重平臺供應機票管理。未來業務構成的調整,將導致代理人自身管理系統重建,也這是不小的一筆費用。好在勝意、517、覓優等企業已經在該方面布局,相信可以為代理人系統調整縮短時間。
而同時具備通知中這些條件的企業,從2014年開始調整機票代理費政策開始,發展到今天。機票已經不是這些單位的贏利點,只是這些單位獲取客戶的一個渠道,以及對客服服務的一個補充。由此推測,南航希望未來代理人是綜合性的差旅服務企業或者旅游企業。
二、通知中第二點,徹底明確了今后代理費的形式以及執行時間,大家關于未來如何盈利的討論,終于有了明確的答復。明確了是按航段給代理費,這與之前流傳的按每張票給代理費是不同的。老機票人應該知道,一張國內票是含兩個航段的,而一張國際票是含4個航段的,按票給和按航段給代理費是不同的,按航段更利好。
但是,至于到底給多少錢?是否全國代理費一致?以及不同代理人是否有差異?暫時仍無結果。還需等待進一步通知。
三、通知中第三點內容信息量有些大,一點點聊
1、整個第三點內容,筆者的理解是,7月1日起,代理人不可以通過任何第三方渠道銷售南航標準產品,如果是南航的打包產品、組合產品,代理人可以在得到南航審批后,在與南航有合作的第三方渠道售賣。那以后豈不是代理人無法在攜程、去哪兒、去啊等平臺上售賣南航單程、往返程、缺口程機票了。而打包產品、組合產品被審批后,可以在指定平臺售賣,那么,哪些平臺未來可以去售賣呢?暫時未知,看來平臺也要擠破腦袋的搶名額啊。那以后各平臺上都沒有代理人賣南航標準產品了,旅客想買這些產品,只能去南航官網買?還是南航會在這些平臺自己直供呢?實在是不解與好奇。
前段時間國航、南航、海航均通知代理人下線去哪兒網供應,當時不知道其它去哪兒網同類企業如何看待這個問題。而今天這個通知,我想大家都在里面了,不知道大家還能坐得住么。而對于OTA企業,有些單位自身是有代理人資質的,這些單位未來是不是都只能自行銷售機票?他們在自己網站上售賣機票,不算在第三方平臺售賣吧?如果這樣,各大OTA你們的人員夠不?呼叫中心人手夠不?是不是都申請好航協代理人資質了?
2、以機票為主體的附加保險,代金券等低價標準化配件機票套餐。筆者的理解是機+保險、機+酒等目前的常規套餐,7月1日起代理人也不能在第三方平臺賣了。那以后保險、酒店都只能分開買了?習慣買保險的旅客,我有點替他們著急。
四、看完通知第一至三點內容,第四點內容已經生無可戀了。而最后的時間點要求,也是夠急的,通知是23日發的,要求25日上午12點就要代理人提交材料,這個工作量還是挺大的,不知道又有多少家提交材料都來不及。
另一只靴子總要放下來,今年1月1日開始,機票行業就不斷有大事發生,大家對機票行業新聞甚至已經麻木了,很多人還在糾結是不是要堅持下去,看完這個通知,我想很多人真的不用糾結了。以后代理人的門檻很高,您恐怕門檻都進不去了。
23日晚,不知道有多少代理人會喝上一杯悶酒,為以后的生活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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