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個機場至北上廣航線不受通航點數量準入門檻限制
民航局運輸司副司長靳軍號在民航局例行新聞發布會上通報部分國內航線航班準入政策的調整情況(張哈斯巴根/攝)
9月15日,民航局在京舉行9月例行新聞發布會。發布會上,民航局運輸司副司長靳軍號通報民航局部分國內航線航班準入政策的調整情況。
民航局調整放寬部分國內航線航班準入政策
按照黨中央提出的加快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要求,民航局在充分征求行業內外相關單位意見的基礎上,于近日下發《關于2020/21年冬春航季國內航線航班評審相關工作的通知》(局發明電〔2020〕2037號),調整放寬了部分國內航線航班準入政策。
2018年11月,民航局出臺了《中國民航國內航線航班評審規則》(民航規〔2018〕1號,以下簡稱《評審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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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規則》施行近兩年來,對規范航線經營許可審批、提升樞紐集散功能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隨著今年疫情以來國內航空運輸發展環境的變化和民航“放管服”改革的不斷深入,需要進一步激發國內市場活力,調整和優化國內航線航班管理政策,在民航領域加快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的新發展格局。
經研究決定,民航局對國內航線航班管理政策進行了合理調整,主要有兩方面措施:
一是放開核準航段每周最大航班量限制
根據市場需求情況和繁忙機場保障能力,國內航線分為核準航線和登記航線。其中核準航線是指涉及北京、上海、廣州機場之間及其連接部分國內繁忙機場的客運航線,目前共49條。
為了優化資源配置、維護良好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評審規則》對核準航線的準入設置了一些考核條件,以更好實施宏觀引導;同時設置了每條核準航線每周可執行的最大航班量,航空公司可對尚未使用的剩余航班量提出申請。
疫情以來國內航空運輸市場受到較大影響,為了更好地發揮航空運輸企業的積極性、自主性,增強發展的內生動力,本次調整放開了核準航段每周最大航班量限制,航空公司在符合航空安全、通達性和運行品質要求的基礎上,可以靈活自主的安排航線航班。
放寬準入的同時,兼顧到引導航空公司適度競爭以及大興機場轉場運營需求,明確:
2020/21年冬春航季期間
涉及上海、廣州的核準航段每次評審時可申請不超過14班/周;
涉及北京的核準航段每次可申請不超過28班/周,其中首都機場每次可申請不超過14班/周。
二是放寬涉及“北上廣”三大機場支線航線準入限制
為提升樞紐機場集散功能,《評審規則》要求,航空公司申請涉及北上廣直達年旅客吞吐量200萬以下機場航線,需滿足“在北上廣其中一點通航點數達到15個”的附加條件。
為支持航空公司開拓潛在市場和完善樞紐網絡,促進中小機場的市場恢復,相關政策調整為:“航空公司申請涉及北上廣直達年吞吐量100萬以下機場的特殊登記航線航班,需符合‘以該航線涉及的北上廣機場為主基地或在該航線涉及的北上廣機場通航點數達到15個’的準入條件”。
調整后,2019年旅客吞吐量在100萬-200萬間的32個機場至北上廣航線,將不受通航點數量的準入門檻限制。
本次調整是疫情以來實際運營和監管工作實際的需要,有助于國內航空運輸市場的恢復,有助于在民航領域加快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新發展格局,有助于加快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更好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激發航空公司內生動力。
下一步,民航局將根據疫情防控常態化背景、國家戰略和行業發展需要,結合航線航班各項政策的落實情況,不斷梳理總結,繼續簡政放權,為國內航空運輸市場發展提供更加科學有效的宏觀引導和高效便捷的服務,同時針對航空公司在運行安全、旅客服務、航班正常等方面加強考核,在“放”的同時實施科學監管,積極推進國內航空運輸市場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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