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機場:隱藏在褲腳的打火機
臨近年關,乘坐飛機的旅客越來越多了,隱匿違禁品的方式出奇的多種多樣,借口也是出奇的離奇。
2月10日晚21:07左右,廈門高崎機場T4航站樓國內旅檢J通道,查獲一起牛仔褲腳隱匿攜帶“打火機”的案例。
那是乘坐MU7652次航班由廈門前往昆明的旅客楊先生進入了安檢通道,人身檢查員小雅正在執行檢查任務,當對楊先生腳部進行檢查時,探測器報警器發出了報警聲,經過檢查員小雅的認真檢查,在楊先生褲腳里發現了一個“打火機”,企圖通過安全檢查。這時楊先生聲稱是口袋破了,打火機漏進去的,不是故意隱匿的。對此,檢查員小雅上報值班領導,隨后對其進行重點人身檢查,交由機場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廈門機場溫馨提示:“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局有關規定,旅客不得攜帶或在手提行李、托運行李中運輸打火機、火柴,如您隨身攜帶或在手提行李、托運行李中有打火機、火柴,請您取出自行處理。否則,您可能面臨公安機關5000元以下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由您自行承擔。”根據民航法律相關規定,企圖將打火機、火柴等火具隨身藏匿或放在手提行李、托運行李中乘飛機都屬于違法行為,均要承擔相應處罰。請旅客勿自作聰明,攜帶違禁品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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