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治堵根在平衡空中“路權”
真正解決航班延誤率過高的問題,光靠處罰治標不治本。相反,有可能在諸如天氣因素等客觀原因的盾牌中,讓從嚴處罰變得“雷聲大雨點小”。
一面是各地發展民航業熱情高漲,新增機場和飛機大幅增長;另一面是民航航班延誤嚴重。“時間瓶頸”,讓民航業背負了巨大的聲譽包袱和經濟包袱,也不斷引發公眾抱怨。7月以來,航班延誤進一步加劇。7月9日,首都機場取消233個航班,1126個航班延誤,延誤率77%。
面對這種情況,民航局近日宣布,下半年將在全行業開展航班延誤專項治理工作,對航班延誤責任單位要加大處罰力度。
從嚴處罰是用行政力量對低質服務進行糾偏的常用手段。在目前公共交通格局中,陸路、水路、空路充分競爭的態勢還未形成,航空公司的服務意識還遠遠不能符合市場發展和民眾期望的情況下,對航班不正常已成行業慣例的現象進行整治,理所應當。特別是,航班延誤不能及時通知、長期將乘客關在機艙內、乘客維權成本畸高等常見現象的背后,人為因素占據主要原因。
一個服務質量偏低,乘客和航空公司互不信任的市場,不可能是一個雙贏市場。不加以治理,不穩定因素對市場的干擾就會有增無減。
但是,行政處罰的對象只能是人為造成的、失據的經營行為,否則就是執法無據。而航班延誤,既可能是人為因素,也可能是不可抗力因素。以7月以來不斷“沖高”的航班延誤率為例,就與雷雨天氣多發有直接聯系。延誤不僅造成了乘客的損失,同樣也造成了航空公司的損失。行政處罰不可能針對天氣因素。
真正解決航班延誤率過高的問題,光靠處罰治標不治本。相反,有可能在諸如天氣因素等客觀原因的盾牌中,讓從嚴處罰變得“雷聲大雨點小”,變成管理部門的一種政治姿態:有利于避責,而不利于解決問題。
民航管理部門其實有深刻認知。民航局局長李家祥近日表示,治理航班延誤,“優化空域結構,擴大保正常的關鍵資源”同樣重要。事實上,目前我國空域民航使用范圍只有20%,遠低于國際水平。嚴格的“流量控制”,和飛行流量每年增長10%的矛盾,決定了再精細的管理也只能緩解而無法真正解決航班延誤問題,而天氣多變又進一步增加了乘客的等候成本。從現有手段看,解決航班不守時的空間極其有限。
因此,航空治堵,關鍵要做到三點:一是在不影響國防安全、緊急救援的前提下,合理開放低空空域,拓寬民航航道;二是取消不必要的官員空中特權,盡量讓市場而非行政配置航道。中央提出改進工作作風以來,盡量“讓路于民”已成慣例,空中航路不應是制度外豁免之地;三是在調度上對廉價航班和占市場主導地位的航班一視同仁,用價格因素刺激航空公司間的競爭。
一句話,調整過于失衡的空中“路權”,使之盡可能為民所用,是解決航班延誤的唯一路徑。這一點,越來越不容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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