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全面規范“低慢小”航空器管理
為了全面加強齊齊哈爾地區飛行安全管理,規范各類航空器飛行活動,保障軍民航飛行安全,經齊齊哈爾機場與空軍、市政府積極溝通,多方協調,6月23日,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以政府規范性文件形式,正式面向社會發布了《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齊齊哈爾地區“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這在東北地區尚屬首例,為行業推動地方政府進一步規范“低慢小”管理工作起到了借鑒意義。
《通告》中明確了齊齊哈爾機場凈空保護區范圍,即機場跑道兩側10公里、跑道兩端20公里的矩形區域;對“低慢小”航空器的定義進行了闡釋,即具有低空、超低空飛行、飛行速度慢、不易被雷達發現的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通常指飛行高度500米以下,飛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時、雷達反射面積2平方米以下的飛行目標,主要有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無人機、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飄氣球、系留氣球等。
《通告》中嚴禁“低慢小”升空物體擅自飛行,對于確因工作或競賽需要,應在施放前10個工作日向齊齊哈爾空軍提出申請,經依法審核后實施飛行。對于執行應急救援、搶險救災、醫療救援等緊急、特殊通用航空任務的飛行計劃,應提前1小時與齊齊哈爾空軍(聯系電話:0452-5972280)和齊齊哈爾機場分公司(聯系電話:0452-2393705)聯系。
《通告》還對無人機實名登記予以提示,按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制度》規定,最大起飛重量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無人機,應當在“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https://uas.caac.gov.cn)”上進行實名登記。2017年8月31日后,未按規定實施實名登記和粘貼登記標識的,監管部門將依法進行處罰。
此外,《通告》對“低慢小”升空物體使用的無線電頻率予以規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和《黑龍江省無線電管理條例》規定,由齊齊哈爾市無線電管理機構負責對升空物體使用的無線電頻率及設備依法管理;齊齊哈爾機場分公司負責升空物體的巡查報告工作。
《通告》明確了“低慢小”管理的執法主體和法律法規依據,對于各類違規飛行行為,由齊齊哈爾市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查處,對于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齊齊哈爾市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通告》公布了齊齊哈爾機場凈空保護區施放“低慢小”升空物體的舉報電話,公安機關舉報電話:110,齊齊哈爾機場分公司舉報電話:0452-2393713。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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