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男子帶2根火腿腸臺灣機場被罰20萬 拒交罰款立即被遣返
中國大陸一名男子去臺灣旅游,因為攜帶2根火腿腸在高雄機場入境時被查獲并被罰款20萬元臺幣(約5萬元人民幣),該男子拒絕交罰款,結果被當天遣返回大陸,不交罰款未來不能再去臺灣。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2018年8月以來,中國大陸多個省份出現非洲豬瘟疫情,為了防范非洲豬瘟蔓延到臺灣地區,臺灣有關機構出臺措施,嚴禁攜帶豬肉、豬肉制品等肉類入境,違者重罰。
自2018年12月18日起,只要旅客從中國大陸(包括內地及港澳)、俄羅斯、部分歐洲國家等近3年發生非洲豬瘟的國家、地區攜帶豬肉產品入境臺灣,未主動申報遭查獲者,初犯就開罰新臺幣20萬元、第2次犯則罰100萬元。 另外,從口蹄疫、禽流感疫區攜帶禽肉等入境開罰3萬元臺幣,攜帶其他肉類遭查獲則開罰1萬元臺幣。
實施重罰措施后,飛往臺灣的航空公司都有特別針對前往臺灣的旅客進行宣導,告知旅客不能帶等肉制品入境,臺灣各機場也加強宣導提示,但依然很多人“撞槍口”,迄今已經有數十人因為違規攜帶肉制品(包括豬肉、火腿腸、臘腸、肉包子、豬肉干、各種含肉零食、炸雞等)入境臺灣在機場被查處,被重罰20萬元臺幣或者3萬元,其中人數最多的是大陸籍民眾,也有不少是從大陸返臺的臺灣居民,還有零星的外國籍人士,幾乎每天都有發生。
2019年1月4日,臺灣有關機構作出決定,非臺灣籍旅客首次違規帶非洲豬瘟疫區豬肉及其制品入境被裁處新臺幣20萬元,在被裁罰后,還是會給予入境,但是離境前沒有繳罰款,下次再到臺灣,必須繳清前一次罰款,才能入境,否則拒絕入境。
盡管處罰措施加碼,但是違規攜帶肉類的旅客還是屢禁不止。 近日,包括桃園機場、臺北松山機場、高雄機場、臺中機場、臺南機場等臺灣各主要機場派警察對來自高風險地區(中國內地、香港和澳門)的旅客在走出空橋登機門處進行宣導,同時100%全面檢查手提行李,而托運行李則會在行李轉盤讓檢疫犬加強檢查。
據統計,截至2019年1月25日,臺灣從大陸豬肉制品中檢驗出非洲豬瘟病毒已經有18例。
為此,臺灣相關主管結構又進一步加重處罰措施,從1月25日凌晨0時起,只要違規攜帶豬肉制品入臺被查獲,未當場繳清罰款者,拒絕該名旅客入境。
1月25日,新政策首日,一名大陸自由行旅客“撞槍口”。當日下午,一名從香港自由行到臺灣的張姓大陸籍男性旅客托運行李被查到有2根火腿腸,由于未申報,他被罰款20萬元臺幣,但他拒絕繳清罰款隨即被遣返,1月26日這名男子被移民官帶走的視頻曝光。
視頻中,穿著黑白條紋長T恤、戴著粗框眼鏡的張姓大陸籍男子,1月25日下午6點左右搭乘港龍航空KA454航班抵達高雄小港機場,但在他的托運行李中,海關發現有120克有雞肉和豬肉成份的火腿腸,檢疫部門當場開出20萬臺幣罰單,該男子不愿意繳錢,隨即被遣返回香港。
據了解,這名張姓大陸籍男性旅客是自由行到臺灣,從香港出發飛抵高雄小港機場,當時被驗出有火腿腸,被告知要當場繳清20萬罰款,他拒絕,于是移民官和航空公司幫忙,讓他在1月25日晚上9點15分搭國泰港龍航空KA457航班離開臺灣。主管機構表示,乘客在沒繳清罰款前,不得再入境臺灣。
航空圈提醒,春節來臨,準備去臺灣探親訪友、旅游的大陸旅客,切記不要攜帶任何肉類產品,以免被重罰,影響行程,拒絕交罰款則會被立即遣返,不能再入境臺灣。需要注意的是,除了豬肉禁止帶外,火腿腸、臘腸、豬肉干、各種含肉零食、肉包子、雞仔餅(雞仔餅中含有豬肉成分)等都也嚴禁攜帶,攜帶者首次被查出均罰款20萬元臺幣。如果不清楚攜帶物品是否違規,可以走申報通道詢問海關人員,一旦確定不能攜帶可以丟棄,而不受處罰。(來源:航空圈)
責編:admin
免責聲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國際空港信息網”的稿件,其版權屬于國際空港信息網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文章來源:國際空港信息網”。其他均轉載、編譯或摘編自其它媒體,轉載、編譯或摘編的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對其真實性負責。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來源。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新聞糾錯 [email protected]
- 上一篇:審美能力大比拼!“南航飛機涂裝”你選哪一款?
-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