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1包火腿腸在臺灣機場被罰20萬 大陸女學生當場痛哭
中國大陸籍張姓女學生2月17日晚間遭查搭機攜帶火腿腸入境臺灣,被處罰新臺幣20萬元(約4.6萬元人民幣)罰款。臺灣地區相關部門對張女先開單后補繳罰金,準許她先入境。張女成為大陸籍學生夾帶豬肉到臺灣遭重罰首例。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 張女目前就讀臺灣某大學,利用春節假期返鄉省親,選在開學前搭機來臺,為首例陸生因攜帶違規肉品遭查獲案例。
據介紹,20歲的張姓女子2月17日傍晚搭乘中國國際航空CA835次航班,從浙江溫州機場入境桃園國際機場,因未據書面或口頭申報,直接選擇由第9號綠線(免申報)柜通關,海關執勤關員依照X光注檢行李報告,發現托運行李中疑似有肉品反應,經攔查后,發現行李夾藏未申報的火腿腸0.63公斤。
海關依照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移送防疫檢疫部門處理,張女被裁處新臺幣20萬元整罰款。
海關指出,當時詢問張女為何攜帶豬肉來臺,她低頭沉默不語,后來一聽到要被罰20萬元,瞬間情緒崩潰,當場痛哭,連忙拿手機打電話找父母處理后續。
臺灣出入境部門表示,張女為臺灣就學的大陸學生,因為符合在臺停留6個月以上,且有固定住所身分的規定,與一般大陸居民來臺短期停留旅游不同,因此在未繳罰款的情形下,且為保障張女就學權益,準許她先入境。
臺灣檢疫部門表示,將繼續追繳罰款,張女若拒繳,未來一旦出境后,將無法再入境。
有臺灣網友對該女生明知故犯表示不解。有網友說,“放假前一直提醒陸生同學別亂帶”,還有人說“這種年輕上網族群還帶....被罰應該的”。
2月18日,臺灣教育主管部門再次表示,2018年9月起就多次發文到臺灣各校,宣導防疫相關事項,強烈呼吁大專院校必須再次向所有大陸學生、僑外生加強宣導,不要讓此類憾事再次發生,針對該名女學生也將請學校關心并協助其安心就學。
據航空圈了解,2018年8月以來,大陸多個省份出現非洲豬瘟疫情,為了防范非洲豬瘟蔓延到臺灣地區,臺灣有關機構出臺措施,嚴禁攜帶豬肉、豬肉制品等肉類入境,違者重罰。
根據臺灣方面的統計,自從大陸出現疫情,到2019年2月19日,臺灣從大陸豬肉制品中檢驗出非洲豬瘟病毒已經有26例,其中1月25日至2月6日在大陸的豬肉干、豬頭粽、紅腸等豬肉制品中又發現4例。據悉,雖然非洲豬瘟病毒不傳染人,但是對養豬行業和食品行業卻是嚴重災難。
因此,自2018年12月18日起,只要旅客從中國大陸(包括內地及港澳)、俄羅斯、部分歐洲國家等近3年發生非洲豬瘟的國家、地區攜帶豬肉產品入境臺灣,未主動申報遭查獲者,初犯就開罰新臺幣20萬元、第2次犯則罰100萬元。 另外,從口蹄疫、禽流感疫區攜帶禽肉等入境開罰3萬元臺幣,攜帶其他肉類遭查獲則開罰1萬元臺幣。
但是,旅客違規攜帶豬肉制品屢禁不止,數十名旅客因此遭罰,多數為大陸籍,少數為臺灣籍,還零星有外國人。為此,臺灣相關主管機構又進一步加重處罰措施,從2019年1月25日凌晨零時起,只要違規攜帶豬肉制品入臺被查獲,未當場繳清罰款者,拒絕該名旅客(非臺灣籍)入境,而臺灣籍旅客當場未交罰款可以入境,1個月內需要補交。
航空圈檢索臺灣媒體公開報道,1月25日至2月6日,至少查獲7起大陸旅客違規攜帶豬肉制品案例,其中有4名大陸旅客因為攜帶火腿腸、臘腸、豬肉干等豬肉制品被查獲,被分別裁處20萬元罰款,但4人拒絕交罰款,當天被遣返。另外3起,都是一家人一起到臺灣旅游,分別交了20萬罰款后入境。
航空圈再次提醒,春節已經結束,準備去臺灣旅游、學習的大陸旅客、學生,切記不要攜帶任何肉類產品,以免被重罰,影響行程,拒絕交罰款則會被立即遣返,不能再入境臺灣,如果下次想去臺灣,需要交清罰款才能入境。需要注意的是,除了豬肉禁止帶外,火腿腸、臘腸、豬肉干、各種含肉零食、肉包子、雞仔餅(雞仔餅中含有豬肉成分)等都也嚴禁攜帶,攜帶者首次被查出均罰款20萬元臺幣。如果不清楚攜帶物品是否違規,可以走申報通道進行申報,一旦確定不能攜帶可以丟棄,而不受處罰。(來源:航空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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