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原副局長周來振一審獲刑15年:收受財物逾2533萬
4月27日,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中國民用航空局原副局長周來振受賄案,對被告人周來振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萬元;扣押在案的贓款贓物,依法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0年至2015年,被告人周來振利用擔任財政部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司副司長、企業(yè)司副司長、中國民用航空局財務司司長、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或個人在企業(yè)經營、人事安排、學生入學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索取、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533.7922萬元。

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周來振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有索賄情節(jié),依法應從重處罰。鑒于周來振歸案后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扣押、凍結在案,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jié),依法可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責編:xwxw
免責聲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國際空港信息網”的稿件,其版權屬于國際空港信息網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文章來源:國際空港信息網”。其他均轉載、編譯或摘編自其它媒體,轉載、編譯或摘編的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對其真實性負責。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來源。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新聞糾錯 [email protected]
- 上一篇:敘利亞首都機場附近爆炸 疑似以色列空襲
-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