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機場獲國家發改委批復 總投資約7.6億元
7月15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新建新疆于田機場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公告。公告原文如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你委《關于審批新疆于田機場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新發改交通〔2019〕369號)、《關于調整于田機場項目法人的請示》(新發改交通〔2019〕529號)及有關材料均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為完善你區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和民用運輸機場布局,適應航空運輸發展需求,提升應急救援保障能力,兼顧通用航空發展需要,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旅游資源開發,同意新建于田機場。
二、本期工程按滿足年旅客吞吐量18萬人次、貨郵吞吐量400噸的目標設計,飛行區等級指標4C。主要建設內容包括:
建設1條長3200米、寬45米的跑道,主降方向設置I類精密進近系統;建設3000平方米的航站樓和6個機位的站坪;建設1座塔臺和800平方米的航管樓;配套建設空管、供油、供電、消防救援等設施。
三、項目總投資約7.6億元,其中:我委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2.28億元,民航局安排民航發展基金3.8億元,其余資金由你區人民政府安排財政資金解決。
四、新疆機場(集團)有限公司作為項目法人,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與管理。
五、本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重要設備材料采購等均采用公開招標,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
六、在后續階段,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會同軍民航有關方面,抓緊落實空域使用和飛行程序優化方案,提高空域資源使用效率。
(二)做好機場總體規劃,控制好機場凈空和電磁環境,預留相關設施規劃發展用地。落實機場場外道路的建設方案、投資主體和資金來源,確保與機場工程同步建成投產。
(三)航站樓、生活用房等配套設施可一次規劃、分步實施,壓縮初期建設投資,降低機場運營成本,減少經營虧損,增強機場自身發展能力。
(四)機場建設應體現節能環保要求,優化用能工藝,選用高效節能設備,切實加強節能管理。
(五)切實落實各項風險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應急處置預案,保障機場順利實施。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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