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關注:中俄修訂簽署適航實施程序
6月5日,在國家主席習近平與俄羅斯總統普京的共同見證下,中國民用航空局局長馮正霖與俄羅斯聯邦航空運輸署署長涅拉季科在莫斯科修訂簽署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促進航空安全協議下的設計批準、生產活動、出口適航批準、設計批準證后活動和技術援助的實施程序》。
該實施程序最初簽署于2014年,此次修訂為簽署以來的首次修訂。該實施程序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于促進航空安全的協議》框架下磋商達成的,規定了兩國當局在適航審定方面,包括設計批準、生產批準、適航批準、證后管理、技術支持等全范圍合作,覆蓋了包括航空器、發動機、螺旋槳、零部件等各類產品在內的適航審定合作,為兩國民用航空產品交流和工業企業合作創造了良好的雙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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