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綜合交通產業發展實施意見》發布
為落實省政府“富民強省十大行動計劃”,按照《浙江省綜合交通產業發展規劃》(浙政辦發〔2018〕18號)總體要求,聚焦“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新業態”,培育浙江省綜合交通產業發展新優勢、新動能。近日,浙江省出臺《浙江省綜合交通產業發展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明確提出要加快發展航空產業和臨空經濟。
加大民航強省建設的專項資金支持。貫徹落實民航強省建設的若干意見,將通用機場建設納入省交通運輸發展專項資金支持范圍,根據各地通用機場建設情況進行以獎代補。加大對國際及地區航線開發的補貼扶持力度,鼓勵更多國內外航空公司在我省新開國際航班。(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民航浙江安全監管局、省機場集團)
扶持培育航空產業。高水平建設舟山、杭州、寧波、溫州、紹興等一批航空產業園,推進波音737飛機完工和交付中心等項目盡快投產,加快布局輕型運動飛機、民用直升機、無人機等通用飛機整機制造項目。各地要制訂針對性政策,在財稅、土地等方面加大對通用飛機研制和引進的扶持。(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相關設區市政府)
支持臨空經濟發展。加快杭州、寧波國家級臨空經濟示范區建設,支持創建溫州國家臨空經濟示范區。培育一批航空特色小鎮,集聚發展航空先進制造、航空物流、跨境電商等臨空型產業。理順臨空經濟示范區建設的管理體制,探索創新杭州臨空經濟投資開發模式,打造“產城融合”示范區。(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機場集團,相關設區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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