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機場安檢:小小打火機無處可逃
3月8日下午,廈門機場T4航站樓安檢通道內,安檢員在一名旅客的小腿部位查獲一枚打火機,這也是本月廈門機場查獲的旅客連續隱匿攜帶打火機事件的其中一起。
3月8號下午15點左右,廈門機場T4航站樓內,安檢員在對旅客進行正常的搜身檢查時,檢查到腿部發現異常從而對該旅客進行從嚴檢查,經檢查發現,該旅客穿有緊身秋褲, 外穿一條寬松的運動褲, 在其秋褲內隱匿藏有打火機一枚,以為這樣可以隱匿攜帶打火機,卻不料安檢員還是將其查出,安檢員再次對其從嚴檢查,確認無異常后將該旅客移交機場公安部門審查處理。
2008年4月7日中國民航局下發《關于禁止旅客攜帶火柴、打火機等火種乘坐飛機的通知》(民間稱其為《禁火令》),禁止旅客在托運行李中夾帶打火機或者隨身攜帶打火機。
廈門機場溫馨提醒廣大旅客:根據《關于旅客攜帶打火機火柴乘坐民航飛機法律責任告知書》規定,若旅客在隨身行李或托運行李中藏匿打火機(火柴),有可能面臨公安機關5000元以下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并且, 由此造成的誤機等損失,由旅客自行承擔。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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