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機場:查獲空包彈一枚,移交機場公安機關處理
5月11日,廈門機場安檢在T4候機樓H通道從旅客的隨身行李中查獲空包彈壹枚,已經移交機場公安機關處理。
當天下午13:10分左右,小李在執行開機任務時,正聚精會神的識別著每一圖,突如其來的一幅圖立即吸引了小李的注意力。開機員小李在顯示器上發現旅客的行李物品中圖像存在異樣,旅客普先生一件行李內有一個金屬顆粒狀(疑似子彈特征)的圖像引起開機員的注意,開機員立即判開檢,并通知開包檢查員小崔同志,開包檢查員小崔同志根據開機員判讀的開檢區域實施檢查,經過排查后發現行李內有壹枚完好的空包彈。同時,按預案處理,控制該行李和攜帶者并將行李重新過X光機進行加強檢查,檢查未發現有其他違禁品。查明情況后報告當日值班領導,后移交機場公安處理。
廈門機場安檢提醒廣大旅客,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規定,各種槍支、彈藥、軍警械具及其工藝品、仿制品和其零部件都屬違禁品,不可以隨身攜帶或托運登機。因執行公務需要帶此類物品的必須攜帶公安部出示的證明和持槍證,并提前做好申報,才可在安檢時順利通過。出行時切莫攜帶以上違禁物品,以免耽誤行程。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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