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機場:旅客鞋底藏打火機被移交公安
12月15日早上6點23分左右時,廈門機場安檢員在對廈門飛往廣州MF8305次航班的旅客進行安全檢查時,一名旅客行走時兩腳一高一拐,動作極不自然,而且臉色蒼白、神情慌張的異樣引起了安檢員的注意。當這名旅客通過安全門時,果然安全門發出陣陣報警聲,安檢員隨即對旅客進行了仔細的人身檢查,可是卻沒有發現任何異常。不過當安檢員把目光轉移到旅客的休閑鞋上時,檢查中,安檢人員發現該旅客穿的運動鞋右鞋面不斷報警,而左邊卻不報警,于是安檢員果斷地讓旅客脫鞋,安檢人員立即對其鞋子進行手工發現在鞋內查獲打火機一個,便自作聰明地把打火機藏入鞋子里以為可以瞞天過海,不料在安安檢的脫鞋檢查下觸網。檢人員馬上對該旅客進行了嚴格復檢,未發現其他違禁物品。最后,該旅客因故意隱匿打火機被移交機場公安派出所進一步處理。
廈門機場安檢站提醒廣大旅客:藏匿攜帶任何違禁物品,均屬非法行為,切勿抱有僥幸心理,試圖蒙混過關。廈門機場安檢提示廣大旅客,2015年9月2日,民航局發布《關于旅客攜帶打火機火柴乘坐民航飛機法律責任告知書》,指出旅客不得隨身攜帶或在手提行李、托運行李中運輸打火機火柴。如隨身攜帶或在行李中有打火機火柴的,要取出并自行處置。否則,將可能面臨5000元以下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由乘客自行承擔。為保證自身和他人出行安全,請廣大旅客了解乘機法律常識規定,故意隱匿攜帶危險違禁品乘機的行為,都將面臨公安機關依法嚴肅處理。
責編: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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