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林浩特機場設立氣象探測設施保護標志
6月18日,錫林浩特機場氣象臺在氣象探測設施附近顯著位置設立保護標志,已按照相關規定的臨界區和敏感區放置。
根據《中國民用航空氣象規則》航空氣象探測環境的保護規定,民用航空氣象探測設施所屬單位應當在氣象探測設施附近顯著位置設立保護標志,標明保護要求。錫林浩特機場目前在使用的氣象設施分別有位于22號跑道西側的自動氣象觀測場,04號、22號跑道東側的大氣透射儀、云高儀、前向散射儀、超聲波風傳感器。
此項氣象設施保護標志的設立,進一步加強了氣象探測設施的保護,提升了設備保護區域的識別性,在以后的工作中為飛行安全能夠提供更有利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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