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正兵:關于機場總規空域規劃和程序設計的思考
1、設計結論不明確。部分機場空域規劃設計方案缺少對能否滿足機場總規目標年需求的說明。
2、需求描述不清楚。部分機場總規對空域需求含糊帶過,未清楚表達涉及的空域范圍,以及對其他空域用戶的影響程度和實現的條件。
3、遠期需求受制約。部分機場總規遠期目標的設計方案不能滿足總規目標年的需求。之所以這樣,是擔心如果提出滿足目標年的方案,勢必對其他空域用戶的影響很大,擔心有關方面提出顛覆性反對意見,影響總規的進行。
二、進一步規范設計要求
1、規劃結論須明確。這是事關總規修編成敗或結論的重要內容。因此,要明確方案能否滿足目標年的需求,如不能滿足則要說明能實現什么量。滿足要有充分的依據,不能滿足要把原因說明清楚。
2、空域需求要明確。需要增加的空域資源范圍要說清楚,對其他空域用戶訓練空域和機場的影響要分析透徹。
3、實現路徑要明確。需要給出一個實現的路徑和建議。
三、 相關工作建議
空域問題,特別是遠期目標空域需求的提出,的確可能會因為其它因素影響總規修編的進行,但如果設計的空域規劃方案不能滿足目標年的發展需求,同樣也會影響總規的總體目標。但是考慮到空域需求是隨著發展逐步遞進的過程,為適當規避矛盾,有助于總規工作的開展,建議如下:
1、遠期目標年的空域規劃和程序設計方案,要以滿足目標年的需求來規劃設計,說清楚實現的必要條件。如果存在困難,則要說明原因和可實現的量,從而調整總規目標。
2、盡可能用少的空域來實現并滿足目標需求。
3、盡可能采用新技術減少對空域資源的需求。
4、遠期目標的空域需求,并非需要馬上實現,建議以三到五年為一個階段,提出漸進的跑道運行方案和空域需求,降低沖擊,緩和矛盾,減少阻力。
民航的發展過程,從空管角度來看,就是不斷釋放空域的過程,沒有空域資源的有效供給,發展將難以為繼,因此不能回避空域問題,而是要重視空域對于發展的重要性,也要直面困難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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